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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2008年04月22日 00:00  点击:[]

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

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

(试行)

为了加强我系的学风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的管理,提高我系教育教学质量,现依据黑河学院教务处教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工作实际,制定课程平时成绩考核实施细则。

一、平时成绩考核的基本项目和考核方式

依据教学过程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平时成绩考核的基本项目为:平时作业、出勤情况、期中考试、课堂表现。

(一)平时作业

1、概念: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和学习测评的要求所设计和布置的课后练习。

2、考核方式:各课程的平时作业由任课教师按百分制评定,重点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每门课程作业的评定次数最少为6次,每次评定后要将评定成绩记录在平时作业成绩册中。

(二)出勤情况

1、概念:任课教师每次上课所记载的学生到课情况。

2、考核方式:任课教师每次上课都要将学生的出勤情况记录在点名册中,并于期末根据对学生出勤情况的记载,评定出出勤成绩。

(三)期中考试

1、概念: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安排和学习测评的要求,于学期中对学生知识掌握情况进行的摸底测验。

2、考核方式:任课教师根据所任课程教学大纲和考核大纲的要求,结合所任课程的实际,设计一套期中考试题,重点对学习内容进行考核。试题题型要尽量全,内容覆盖面要尽量大,题量要适中,考试时间为90分钟,成绩按百分制评定。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期中考试,考试要求与期末相同。

(四)课堂表现

1、概念:学生平时课堂上的表现包括:听课认真程度,遵守课堂纪律情况,回答问题的态度和准确度,与老师互动的情况等。

2、考核方式:任课教师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实际表现,对学生给予实事求是的评定。

注:以上四种考核方式的成绩均按百分制评定。

二、平时成绩的管理

(一)成绩分配权重

平时作业30%,出勤情况30%,期中考试30%,课堂表现10%。

(二)成绩给定标准及合成方式

任课教师对平时作业、出勤情况、期中考试、课堂表现等四项考核内容按规定要求将成绩折合后填登在经济管理系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相应的栏目中并合成总成绩。

1、平时作业成绩:平时作业的最后得分应为每次作业的成绩总和被应交作业次数除得的分数。

2、出勤情况成绩:出勤在总学时1/3以下,分数分0~59分;出勤在总学时1/3以上至2/3以下,分数为60~79分;出勤在总学时2/3以上至3/3以下,分数为80~99;全勤分数为100分。

注:旷课一次按缺勤三次计算,迟到三次按缺勤一次计算。

3、期中考试成绩:应为学生参加期中考试的实际成绩,未参加期中考试的学生不得该项成绩。

4、课堂表现成绩:表现优秀的分数为90~100分;表现良好的分数为80~89分;表现中等的分数为70~79分;表现及格的分数为60~69分;表现不及格的分数为59分以下。

课程平时成绩=平时作业成绩×30%+出勤情况成绩×30%+期中考试成绩×30%+课堂表现成绩×10%

(三)成绩报送时间

各位任课教师将所任课程每位学生的平时作业、出勤情况、期中考试、课堂表现等四项考核内容按规定要求将成绩折合后填登在经济管理系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相应的栏目中并合成总成绩。在每学期的第18周内上缴系综合办公室存档。

三、平时成绩考核的管理职责

(一)系综合办公室的职责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点名册、平时作业登记表、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电子稿挂在黑河电大在线公告板上,供任课教师下载。

2、每学期第18周收缴各位教师的点名册、学生平时作业、平时作业登记表、期中考试试卷、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

(二)教研室主任的职责

各教研室主任要在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对归本教研室所管理的教师的点名册记录情况、学生平时作业的批改情况、平时作业登记表的记录情况、期中考试试卷的评定情况、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的填写等情况要进行认真检查和签署意见,并将检查结果上报系综合办公室。

(三)任课教师的职责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及时登陆黑河电大在线下载点名册、平时作业登记表、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电子稿。

2、严格按照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对学生平时的学习过程进行认真考核。

3、在每学期的第18周内将点名册、学生平时作业、平时作业登记表、期中考试试卷、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等上缴到系综合办公室存档。

四、文档及管理

本实施细则所列的材料、表格及其他相关原始材料,由系综合办公室教务秘书进行存档保管,保管期限为学生毕业后2年之内。

附件:1、点名册

2、平时作业登记表

3、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

经济管理系

2007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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