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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2008年04月22日 00:00  点击:[]

经济管理系教师课堂教学行为规范

(试行)

一、教师衣着整洁、举止端庄、言语文明,不得穿奇装异服进教室。

二、不得在教室内吸烟,上课、听课、参加学生集会不迟到、早退,并关闭手机。

三、教师应带齐必需的教学用品,不得在上课时随意离开课堂(特殊情况除外)。

四、教师既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又要全面负责,严格要求学生。上课开始时师生相互致意问候,教师不许在课堂上有鄙视、辱骂、恶意中伤学生的言行,更不允许无视课堂纪律,对学生不闻不问的不负责任的态度。

五、教师应站着上课。上课(监考)时全身心关注学生,不得做与课堂教学(监考)无关的事情。

六、上课教态自然、亲切,充分体现以学生为主体的教育思想,不搞满堂灌。充分注意活动性课程的安全。

七、上课充分运用现代化教育设施,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八、板书规范、条理清晰、字体大小以后排学生能看清楚为度。板书一律使用规范字。

九、讲课声音洪亮,语速适中,音量大小以后排学生能听清楚为度。注意语调的抑扬顿挫。授课一律讲普通话。

十、按时上下课,不得提前下课,也不得随意拖课。

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

200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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