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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2010年12月07日 00:00  点击:[]

经济管理系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方案

为使期末教学和考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和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程

(一)停课时间

12月26日全校停课考试。12月20日—12月25日进行公共必修课考试(公共课考试的具体时间见附件);12月25日(07级除外)—12月30日进行专业课考试;12月19日(周日)进行公共选修课考试(考查)。其他考查课完成教学计划后随堂进行。为了避免学生集中一天放假买票和乘车困难,安排专业课考试时,可将09级本、专科最后一科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7日;08级本、专科的最后一科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8日;07级本科最后一科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29日;10级本、专科最后一科考试时间安排在12月30日。

(二)放假时间

2011年1月5日。

二、考试工作安排

首先,系办教学秘书、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学习黑河学院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通知,领会其精神。

(一)系办教学秘书

认真按照教务处下发的“黑河学院2010—2011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中的要求认真作好期末考试(考前、考中、考后)的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试前:

1.于12月6日前向教研室主任收集考试课程、考查课程试卷(每科A、B两套)、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电子版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编辑排版,经系主任审阅、签字,以系(中心)为单位统一送交考务学位科。

2.确定各年级各专业考试课、考查课科目,于12月10日前,将本系公共课及专业课考场安排送予教务处,经审批后方于12月15日前,完成网上排考。

试中:负责考试及考务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发放和收缴试卷,处理考试中的具体事件;负责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及失职人员的信息材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试后: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试卷密封封面上的要求,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装订成册,交给相关部门负责人,试卷交接必须履行签字手续,如有试卷丢失,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回收试卷,认真装订、存档 (公共课试卷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存档)。

(二)任课教师

1.复习:按照教学日历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工作,要领同学系统复习,做好收口工作。

2.出题: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出题,考试(考查)课程试卷(每科A、B两套)、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按照学院统一要求编辑排版, A、B两套试卷要保证测试目标、题型、难度、题量一致,要保证对本学科知识有较大的覆盖面,重复率不能超过20%。试卷的格式必须规范,按照原有的模版出应注明:科目名称、学期、考卷所用班级及人数、命题教师姓名等。题头和题尾试卷和答案要对应。

3.评卷和成绩录入:考试结束后,请任课教师务必于二日内(最后一科考试必须在一日内)将试卷评阅完毕,先手写成绩单一份,经签字录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注意:在成绩录入时,如考生没成绩,需在备注中录入缺考或缓考,此栏一定不能空),并将打印的成绩单及课程成绩不及格学生名单上报系办,打印的成绩单一式三份(由系主任签字后,以系为单位报送考务学位管理科一份。系留存一份、导员一份)。(注意:成绩单不得涂改,如有错填或漏填的,必须由任课教师写明原因,提交申请,系主任签字,再凭考生试卷到教务处更正)。

4.填写试卷分析报告单:认真,如实、客观进行分析并填写并于放假前由教研室主任集齐交系办。

5.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将规定挂网上)中第二章第十条。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将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补考也不许参加)的学生名单上报系办,由系办予以公布。(注:系办设计表格。)

(三)教研室主任

1.审查试卷:各教研室主任对其教研室所负责专业的各门课程(包括外系)的试卷要进行认真审查(包括内容和格式)。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返回任课教师进行修改。

2.组织评卷:各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评卷,评卷要集中流水作业,每门课最低两个人评卷。老师要团结协作,组织专人进行核分,核分一定要准确无误。教研室主任要对本教研室教师所评试卷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改正,并在封皮上签字。每小题要给正分,每大题前面要给出这道题的总分,然后填到得分栏,得分栏下面写上评分人,总分下面写上核分人。试卷阅毕,组织专人进行复查、总结,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回收试卷,认真装订。

(四)监考教师培训

系办在考场安排上,无论考试、考查课,考生必须按学号顺序排座,单人单桌,桌子反向排列。标准考场不能超过35人,否则必须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相应增加监考人员。

黑河学院监考人员工作守则、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监考人员违纪的认定及处理、考场规则、考生违纪及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经管系网站上都有,教师们都上网看看。在这里就不学习了。

提几点要求:

1.保证时间,监考教师提前半小时到系办(考务办公室)报到,做好考前准备,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准请假,如却有特殊情况一定要提前请假。监考期间按学院和系里规定进行考勤。

2.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监考一定要严肃认真。在监考过程中严格按照学院《考场规则》及《考生违纪及作弊的认定和处理》中的规定进行监考。

3.考前检查学生证和身份证,要提醒学生,每张答题纸都要写明第几页共几页以防止试卷丢失。

4.考试前要处理好自己的事情。考试过程中要监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看报纸、唠闲磕、接听电话更不准批卷等),两名监考要一前一后。要定时来回巡视,但也不要太频繁,考场始终要保持两个人。

5.考试期间如有违纪等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处理。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及时把试卷送交考务办公室,待考务人员核对完毕,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7.每个考场都有一名主要负责人,负责人要对考试全过程(直到试卷验收后)进行负责。(安排在第一位的为主要负责人)

(五)班主任做好考前学生的动员工作,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1.组织学习《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中和学生有关的条款、组织学习考场规则、组织学习考生违纪及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组织学习黑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有关处理规定。

2.要和学生讲清楚,讲诚信的重要性,不及格还有机会,但作弊不仅要受处分,而且受过处分(留校察看)的学生学位将得不到。考试作弊受什么处分学生手册中有明确规定要和学生交待清楚。

3.考试前(时间系办定)组织学生打扫教室卫生(擦地、黑板、桌椅、窗台、书桌堂里的纸要掏干净),系办要检查,桌椅数量及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4.学生如果因特殊原因需提出缓考申请的,请于考试前三天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否则视为旷考。申请表由系办提供(从教务网页上下载)给学生,学生填好后经教学主任签署意见,严格把关。专业课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系里留存一份、任课教师一份、考务学位科一份;公共课缓考申请表一式四份,任课教师一份、教学承担单位一份、考务学位科一份,系里自留一份。

(六)组织机构

1.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宏

成员:于慧玲、孟欣、刘巍、李成龙、李新华、张庆艳、张璐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落实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提出的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2)负责本部门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3)组织命题组卷、试卷的审核校对;

(4)安排监考人员及培训;

(5)做好考前学生的动员工作,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6)审核和组织试卷的评阅及成绩评定;

(7)组织考场巡视;

(8)组织成绩的汇总和登记;

(9)负责考试情况的总结。

2.考务组:

组长:于慧玲

组员:孟欣、刘巍、李成龙、李新华、张庆艳、 张璐

考务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使用试卷的遴选、送印、分封、保管及保密工作;

(2)负责考试及考务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

(3)负责对考试的具体安排、考场的布置等工作;

(4)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发放和收缴试卷,处理考试中的具体事件,负责监考教师的调配;

(5)负责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及失职人员的信息材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6)负责试卷的存档工作。

3.巡视组:

组长:卢丽艳

组员:于慧玲、刘巍、李成龙、齐黎丽、吴昊、尚琪、张微

巡视组的工作职责:

(1)检查考试及考务用品等准备是否齐全,是否有差错;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是否认真负责,有无失职行为;发现有失职行 为的,巡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改正;

(3)考场安排是否合理,考场清理是否彻底,是否整洁,桌椅是否按要求排列等;

(4)检查考场秩序、考场纪律等,如: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证件是否齐全,学生携带的非考试物品是否置于指定地点,学生有无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有无作弊现象;

(5)检查试卷印刷质量及命题质量、试卷份量等;

(6)记录巡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向考试领导小组汇报。

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

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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