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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方案

2013年06月12日 00:00  点击:[]

经济管理系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工作方案

按照教学计划并结合校历,自7月1日至7月12日全院进入期末考试阶段。为使期末考试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现将本学期经济管理系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程

6月22日(周六)进行公共选修课考试;7月1日—7月2日进行校级公共课考试;7月3日—7月12日进行校级专业课考试;其他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在完成教学计划后随堂随机进行。

为了避免学生集中放假买票和乘车困难,将2010级最后一科校级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0日;2011级的最后一科校级考试时间安排在7月11日;2012级最后一科校级考试安排在7月12日。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志宏

成员:于慧玲、孟欣、张赛、夏盛盛、李新华、翟立强、张璐、成榕、周艳玲

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1.落实学院考试领导小组提出的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原则和要求;

2.负责本部门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3.组织命题组卷、试卷的审核校对;

4.安排监考人员及培训;

5.做好考前学生的动员工作,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6.审核和组织试卷的评阅及成绩评定;

7.组织考场巡视;

8.组织成绩的汇总和登记;

9.负责考试情况的总结。

(二)考务组

组长:于慧玲

组员:孟欣、张赛、夏盛盛、李新华、张璐、翟立强、成榕、周艳玲

考务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使用试卷的遴选、送印、分封、保管及保密工作;

2.负责考试及考务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

3.负责对考试的具体安排、考场的布置等工作;

4.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发放和收缴试卷,处理考试中的具体事件,负责监考教师的调配;

5.负责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及失职人员的信息材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6.负责试卷的存档工作。

(三)巡视组

组长:卢丽艳

组员:于慧玲、张赛、夏盛盛、齐黎丽、吴昊、尚琪、张微

巡视组的工作职责:

1.检查考试及考务用品等准备是否齐全,是否有差错;

2.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是否认真负责,有无失职行为;发现有失职行为的,巡视人员有权提出批评并令其改正;

3.考场安排是否合理,考场清理是否彻底,是否整洁,桌椅是否按要求排列等;

4.检查考场秩序、考场纪律等,如:检查学生是否对号入座,证件是否齐全,学生携带的非考试物品是否置于指定地点,学生有无违反考场规则的行为,有无作弊现象;

5.检查试卷印刷质量及命题质量、试卷份量等;

6.记录巡视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向考试领导小组汇报。

(四)相关人员具体职责

首先,系办教学秘书、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学习黑河学院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领会其精神。

1.系办教学秘书

认真按照教务处下发的“黑河学院2012—2013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教学工作安排”中的要求认真作好期末考试(考前、考中、考后)的各项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1)试前

①于6月15日前向教研室主任收集考试课程、考查课程试卷(每科A、B两套)、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电子版并按照学校统一要求编辑排版,经系主任对题量大小、命题质量、难度等进行认真审阅、签字后,以系为单位统一送交考务学位科。

②6月20日前将本系校级公共课、校级专业课、系级专业课考场安排(要体现取送试卷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送予教务处,经审批后方于6月26日前,完成网上排考。

③为严肃考风考纪,在考场安排时,必须按考生学号顺序排座,单人单桌,桌子反向排列。标准考场不能超过35人,否则必须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相应增加监考人员。校级公共课、校级专业课考试课程采取监考教师串系监考。

④如果因特殊原因需提出缓考申请的考生,由系办提供申请表(从教务网页上下载)并签署意见。专业课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系里一份、任课教师一份、考务学位科一份;公共课缓考申请表一式四份,任课教师一份、教学承担单位一份、考务学位科一份,系内自留一份。对于学生缓考,系内严格控制缓考考生数量,如确有需要缓考的学生,请于考试前三天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否则视为旷考。

(2)试中

负责考试及考务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负责考试工作的具体实施,处理考试中的具体事件;负责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及失职人员的信息材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3)试后

①试卷回收: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试卷密封封面上的要求,填写考场记录,将试卷按考场记录单、题签、答案及评分标准、试卷顺序装订后签字回收,如有试卷丢失,须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②试卷评阅:考试结束后,及时将试卷分发给任课教师并及时将试卷回收存档,并检查教师是否按按考场记录单、题签、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试卷顺序装订 (公共课试卷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存档,公共选修课试卷由承担教师所在系负责存档)。

③回收成绩单:于2013年7月15日前将所有课程成绩单报送考务学位科,试卷分析报告单送交质量管理科。公共课成绩单需要送考试班级所在系(部)一份、课程承担单位自留一份。

2.任课教师

(1)复习:按照教学日历认真组织好期末复习工作,要领学生系统复习,做好收口工作。

(2)出题: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认真出题,考试(考查)课程试卷(每科A、B两套)、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按照学院统一要求编辑排版, A、B两套试卷要保证测试目标、题型、难度、题量一致,要保证对本学科知识有较大的覆盖面题型可应采用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题、改错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计算题、论述题、问答题、案例分析等。各课程可考虑按知识记忆题20%,理解题30%,一般应用题30%,综合应用题20%命题。不能随意出怪题、难题,努力克服命题的主观随意性,确保命题的客观性。对考核方式、考试地点有特殊要求的要另附说明。(如开卷、口试、机试、听力等)试卷的格式必须规范,按照原有的模版出应注明:科目名称、学期、考卷所用班级及人数、命题教师姓名等。题头和题尾、试卷和答案要对应。

(3)评卷和成绩录入:请各系(部)务必于三日内(最后一科考试必须在二日内)将试卷评阅完毕,在试卷的评阅工作中,需集中流水作业,统一用红笔,每小题要给正分,每大题前面要给出这道题的总分,总分下面写上核分人。批改标记要清晰醒目,论文性质的要有评分标准,有简单评语。考查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按等级记分制(如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并认真做好试卷的复核和审核后送交教学主任审查同意后,按照《黑河学院学生成绩管理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开放的成绩录入时间区段内,将学生成绩录入到教务管理系统中(注意:在成绩录入时,如考生没成绩,需在备注中录入缺考或缓考,此栏一定不能空),成绩录入完毕需将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单(一式两份)由系(部)主任签字后,按考场记录单、题签、答案及评分标准、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试卷顺序装订后并另一份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单交给教学秘书。如有 “违纪”、 “作弊”、 “免修”、 “缓考”、 “旷考”等学生,一定要在成绩单上标注。(注意:成绩单不得涂改,如有错填或漏填的,必须由任课教师写明原因,提交申请,系(部)主任签字,再凭考生试卷到教务处更正)。

(4)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将规定挂网上)中第二章第十条。任课教师在考试前将不允许参加期末考试(补考也不许参加)的学生名单上报系办,由系办予以公布。(注:系办设计表格)学生平时成绩低于15分,不能参加本门课程考试。

3.教研室主任

(1)审查试卷:各教研室主任对其教研室所负责专业的各门课程(包括外系)的试卷要进行认真审查(包括内容和格式)。对不符合要求的试卷返回任课教师进行修改。

(2)组织评卷:各教研室主任要组织教师(包括外聘教师)评卷,评卷要集中流水作业,每门课最低两个人评卷。老师要团结协作,组织专人进行核分,核分一定要准确无误。教研室主任要对本教研室教师所评试卷要进行检查并进行总结。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改正,并在封皮上签字。

4.班主任

(1)组织学习《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中和学生有关的条款、组织学习考场规则、组织学习考生违纪及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组织学习黑河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关于考试违纪及作弊的有关处理规定。叮嘱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将答题纸信息按统一标准填写完整。如2012-2013年第二学期《微观经济学》试卷。

(2)要和学生讲清楚,讲诚信的重要性,不及格还有机会,但作弊不仅要受处分,而且受过处分(留校察看)的学生学位将得不到。考试作弊受什么处分学生手册中有明确规定要和学生交待清楚。

(3)考试前联系卫生员打扫好教室卫生(擦地、黑板、桌椅、窗台、书桌堂里的纸要掏干净),系办要检查,桌椅数量及摆放是否符合要求。

(4)学生如果因特殊原因需提出缓考申请的,请于考试前三天按规定办理缓考手续,否则视为旷考。申请表由系办提供(从教务网页上下载)给学生,学生填好后经教学主任签署意见,严格把关。专业课缓考申请表一式三份,系里留存一份、任课教师一份、考务学位科一份;公共课缓考申请表一式四份,任课教师一份、教学承担单位一份、考务学位科一份,系里自留一份。

(5)班主任要理清所管理班级学生成绩状况,尤其是对不及格科目较多我学生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树立信心,做好考试计划,顺利完成学业。

三、监考教师培训

系办在考场安排上,无论考试、考查课,考生必须按学号顺序排座,单人单桌,桌子反向排列。标准考场不能超过35人,否则必须按照《黑河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要求相应增加监考人员。

黑河学院监考人员工作守则、监考人员工作职责、监考人员违纪的认定及处理、考场规则、考生违纪及作弊的认定和处理经管系网站上都有,教师们都上网看看。在这里就不学习了。

提几点要求:

1.保证时间,监考教师提前10-15分钟到所在监考系指定地点报到(在秘书群公布),做好考前准备,没有极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不准随意窜监考,如却有特殊情况一定要提前请假。监考期间按学院和系里规定进行考勤。

2.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监考一定要严肃认真。在监考过程中严格按照学院《考场规则》及《考生违纪及作弊的认定和处理》中的规定进行监考,清查学生所带的物品,要以关爱之心把学生违纪作弊行为控制在未发生之前。

3.考前检查学生证和身份证,并提醒学生将答题纸信息填写完整,页数填写统一。

4.考试前要处理好自己的事情。考试过程中要佩戴监考标志,监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看报纸、唠闲磕、接听电话更不准批卷等),两名监考要一前一后。要定时来回巡视,但也不要太频繁,考场始终要保持两个人。

5.考试期间如有违纪等异常现象应及时上报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以便及时处理。

6.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及时把试卷送交考务办公室,待考务人员核对完毕,监考人员方可离开。

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

二○一三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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