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同学们更加了解我国宪法,提高学生依法行事意识。经济管理学院学团会宣传部于2018年11月28日下午在求职楼B座五楼组织宣传了“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板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规定拥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进行四次修宪,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