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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烽火”三国社团章程

2011年08月30日 00:00  点击:[]

第一章 社团简介

第一条 黑河学院经济管理系“烽火”三国社团是在系团总支的领导下,由我系学生中的棋类爱好者组成的集思想交流,技术较量,以棋弈为主的文体社团。

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棋艺交流活动,普及、提高棋技,锻炼思维,陶冶情操,丰富和活跃学生文化生活,从乐趣中提高智慧,技术,能力,推进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二条 社团的方针 社团实行“提高棋艺,陶冶情操”的总方针,积极主动开展各具特色的棋类活动。

第三条 社团的口号:雅士风范,灵动江淮!

第四条 社团的目标 社团将以“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为目标,加强大学生的各方面发展,让大学生在学习的同时,能得到适当的娱乐,

把社团发展成为有特色的社团,并形成学习与娱乐相结合的大学文化。

第五条 社团的宗旨 以棋会友,乐在棋中,大力促进我系棋类活动的发展,为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服务。

第六条 社团的原则

1.坚持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有关规定;

2.坚持社团的活动在系团总支备案,服从系领导的指导;

3.坚持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4.坚持公开原则,对选举换届等实行公开政策;

5.坚持赏罚分明,任人为贤;

6.坚持维护社团名誉、会员的权利。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凡我系爱好棋类活动的学生,并赞成本社章程者均可申请入社。

第二条 凡申请入社者,经审核通过,即成为本社社员。

第三条 会员的权利

1.参加社团组织的有关活动;

2.对本社进行监督和批评,并提出建议;

3.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4.享受本社服务的优先权;

5.在社团群上可自愿、自由地发表不涉及反动的言论或不涉及不健康的内容的文章;

6.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享有使用社团棋具的权利。

第四条 会员的义务

1.凡本社社员都应对本社团章程有明确了解与认识,并且自觉遵守本社章程和学院的规章制度;

2.凡本社社员都要热爱社团,积极维护社团的荣誉和利益;

3.尊重对手,服从裁判,文明礼貌;

第三章 机构及管理制度

第一条 组织架构

社团分设主席团,外联部,财务部,组织部,宣传部,活动策划部。

第二条 部门职能

1.主席团: 社团最高领导和管理班子,设正社长一名,副社长一名,代社长一名,秘书长一名。对社团具体工作有最终决策权,直接向指导老师及系团总支负责,代表社团与外系其他学生组织加强联系,交流;

(1)社长:负责社团的全面工作;

(2)副社长:协助社长做好各项工作;

(3)秘书长:做好社团的文档保管管理,会议记录等工作,协助代社长管理社团日常事务,监督各部门的运作,完善社团章程并监督执行。

2.各部门职能

(1)活动策划部:提高会员棋类的技术,教导有关棋类的基本知识,有关比赛提出作战方案,并选拔技术较突出者,适时举行棋类讲座。(附:各种棋类都有专门的技术人员)

(2)组织部:组织社内的比赛,规划对外的交际比赛,选出一些技术比较突出者作为对外比赛的队员;交流会员的感情,意见,心得;组织一些有有益身心的活动;

(3)外联部:联系其他高校进行适当的友谊赛,交换心得;负责请一些社会上棋艺高手来指导,提高社团知名度,宣传社团宗旨,以及负责拉活动赞助。

(4)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宣传任务,包括出宣传海报,宣传声带等。

(5)财务部:管理社团财务物资,为主席团提供社团准确的财务状况,做出财务决策。

第三条 部门制度

1.各部门设立一名部长,一到两名副部长及若干个干事。部长直接向主席团负责,并汇报工作进程;

2.活动策划部除了部长及干事外,还有若干个技术人员;

3.各个部门可根据自身的特点自行制定一些相关的规定,但必须向主席团递交申请,由主席团开会决定,并且各部门出台的规定不可与学院相关规章和社团相关规定相冲突,否则被视为无效;

4.若社团会员对某个部门或负责人提出投诉,主席团应立即进行调查,如情况属实,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与本人的认错态度来实施相应的决定(如警告,罢免等)

第四条 选举制度

1.主席团成员选举方法:由候选人提交自评书以及申请书或由社员推荐候选人,由社长提名,经上一届主席团审核符合,理事会表决通过;

2.各部门部长及其副部长任命方法:在新主席团的产生后,由主席团指定或由部门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条 会议制度

1.适时召开主席团碰头会,由社长召集,确定各部门会议议程,协调意见,讨论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事项,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管理,保存;

2.定期召开理事会会议,收集各部门之间的意见,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整理,保存;

3.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初定每年召开三次),由社长作阶段性工作报告,各部门部长汇报工作情况,由财务部长公布收支情况,由秘书处负责整理,保存会议记录。

第四章 奖罚细则

第一条 奖励

1.每逢重大比赛的优胜者,由本社提供精美奖品;(如校际比赛等)

2.在本社举行的活动中工作认真,成绩突出,受到一致好评的人员将会获得社团提供的礼品,以示鼓励;(每学期评选两名)

3.凡本社举行的社内棋艺比赛,对获得冠军的选手,授予“第一棋手”称号。

第二条 处罚

1.凡要出席的会议应准时出席,如因有事而不能到会,则必须向秘书处请假,否则当缺席处理,累计三次以上及态度恶劣,情节严重者作退社处理;(由主席团视实际情况而定)

2.凡工作极不负责任,态度恶劣影响社团的日常运作及声誉等行为由主席团裁定做出退社处理或其他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 对严重违反社团章程的社员,经主席团研究后,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二条 自动离社或被取消资格的社员,均不退还会费。

第三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 本章程修改权属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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