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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空间crew”街舞社团章程

2009年10月13日 00:00  点击:[]

第一章 社团简介

第一条 本社团称为:黑河学院街舞社团

第二条 本会性质:本社团是黑河学院学生社团的成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社团管理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由经管系学生负责组织、管理,学生自愿参加组成,接受经管系团总支和社团联会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本会宗旨:本社团注重思想性、知识性、实践性,坚持团结,积极创新。崇尚“以街舞会友”的精神,在学街舞,练街舞的过程中活跃同学们的第二课堂活动,丰富课余生活,让同学们的才能、兴趣和个性得以充分的发挥与增强,释放学习生活压力,锻炼身心。

第四条 本会工作任务:积极参与我系团总支、学生会开展的活动。自办街舞教学,以训练为主,鼓励学员参与各种健康形式的演出、比赛。举办街舞交流会,专题学习等活动。

第五条 指导原则:

1.服从我系领导原则。

2.全心全意为社团成员服务原则。

3.社团成员基本权利与义务原则。

第二章 社团会员

第一条 入会条件:

1.自愿为原则,遵守学院章程;

2.具有黑河学院学籍,承认本社团章程的在校大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团;

3.对本社团开展的活动感兴趣,有热情和责任心,思想端正,积极向上;

第二条 入会程序:

1.提出入会申请;

2.由社团会员大会面试并通过审核;

3.由主席团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 社团成员权利:

1.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本社团的工作有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参与本社团活动;

4.入会自由与退会自由;

5.社团成员有权询问社团的财务状况;

6.社团成员有权获得社团提供的有关技术、经济信息资料;

7.社团成员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选择进入某一部门。

第四条 社团成员义务

1.遵守本社团章程及有关规定,执行本社团的决议,参与社团开展的活动;

2.执行社团的决议;

3.按规定交纳会费作为社团经费。如有其他情况或各项活动需另行收费的,再根据实际情况,向学院申请获批后另行收取;

4.维护社团的合法利益;

5.社团成员应维护社团团结,并积极为社团服务;

6.社团成员不得私自以本社团或团总支名义在外活动;

7.社团成员需遵守社团的章程,服从上级的工作分配。

第五条 社团成员退会必须提前交退会申请,经会员大会批准后可退会,并交回会员证;

第六条 社团成员有严重违反本社团章程、学院规章制度、损坏学院、本社团形象者,经本社团会员大会会议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七条 社团成员如一学期内无故不参与社团活动,不出席会员大会,不按规定交纳会费,则视为自动退出本社团;

第八条 中途无故退出本社团与被本社团除名者,本社团将不退回已缴会费,并不以会员名义在学年总评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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