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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学团会换届制度

2019年11月13日 08:58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严格组织管理,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切实把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吸纳进学会,从而努力建立一个思想素质好、与时俱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要求

(一)承认本会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同学,均可应聘为经济管理学院学团会工作人员。

(二)竞选同学必须德才兼备,学习成绩优秀,而且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并热心于学团会工作。

(三)会全体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工作方面为人表率,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认真完成岗位职责的任务。

(四)会各级工作人员不得为个人谋私利,不得搞帮派,搞分裂,不得私自滥用学会名义,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记过以上处分的学团会成员原则上不给予考虑部长、主席团常委的竞选。

第三条制定原则

()学团会成员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首先由本人递交申请书,经院学会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移交学院学工办老师,老师认可后方可参加会的竞选。

()优胜劣汰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学生公认,注重实绩;形成良好退出、补充机制。

()民主公开原则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透明度。

()单一职务竞选原则即每位竞选者只能参与一个职位的竞选。

第二章 换届选举制度

第五条换届时间

每年67月份

第六条换届程序

()自荐

1.根据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可以进行自荐,并填写申请表。

3.凡是学团会成员只能参加学生会比自身现任职务高一级别的职务竞选主席团除外竞选。

()主席团产生

1.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学院组织开展新届主席团的竞选答辩,通过院内竞选产生新届主席团拟任名单(拟任名单人数应大于实际主席团名单人数)

2.拟任名单名单确认后,交由院领导审批,开展答辩与考核,最终确定主席团名单。

3.由学院学团办正式确定主席团常委后,正式任命主席团职务,并在全院公示。

4.主席团常委职务包括: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副主席。

5.大三学生有资格进行主席团竞选

()各部部长产生:

1.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上届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开展部长的竞选答辩,讨论产生新任部长考察对象,列入考察对象的人数一般要多于实际任用人数。

2.对考察对象进行上报,征求院领导老师意见后,根据选举情况,最终确认部长的拟任命名单。

3.拟任名单名单确认后,院领导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名单。

4.新届部长确定后正式任命,并公示全院。

5.原则上大三学生有资格进行部长竞选

()副部的产生

1.根据平时表现,由本人自荐或本部部长提名,确认拟任名单,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长商议审批。

2.学生会主席团审核同意后,交由院领导审批,院领导认可后确定任命名单,纳新结束后正式任命副部长职务,并公示全院。

3.大二学生有资格进行副部长竞选

()纳新

1.在新一届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确立之后,由分管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具体组织,进行各部门纳新。

3.严格按照主席团制定的各部门编制数招募人员,通过答辩演讲、面试等形式,确定试用期人员名单。

4.原则上,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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