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
为严格组织管理,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切实把学习好、工作能力强、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同学吸纳进学团会,从而努力建立一个思想素质好、与时俱进、有凝聚力、有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条件要求
(一)承认本会章程、严格遵守本会各项规章制度的同学,均可应聘为经济管理学院学团会工作人员。
(二)竞选同学必须德才兼备,学习成绩优秀,而且有一定工作能力和实践经验,并热心于学团会工作。
(三)学团会全体工作人员要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在学习、工作方面为人表率,以身作则、团结同学,认真完成岗位职责的任务。
(四)学团会各级工作人员不得为个人谋私利,不得搞帮派,搞分裂,不得私自滥用学团会名义,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记过以上处分的学团会成员原则上不给予考虑部长、主席团常委的竞选。
第三条:制定原则
(一)学团会成员采取公开竞选的方式。首先由本人递交申请书,经院学团会办公室审查通过后移交学院学工办老师,老师认可后方可参加院学团会的竞选。
(二)优胜劣汰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坚持学生公认,注重实绩;形成良好退出、补充机制。
(三)民主公开原则:贯彻群众路线,实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透明度。
(四)单一职务竞选原则:即每位竞选者只能参与一个职位的竞选。
第二章 换届选举制度
第五条:换届时间
每年6到7月份
第六条:换届程序
(一)自荐
1.根据换届选举的有关要求,符合条件者可以进行自荐,并填写申请表。
3.凡是学团会成员只能参加学生会比自身现任职务高一级别的职务(竞选主席团除外)竞选。
(二)主席团产生
1.根据报名实际情况,学院组织开展新届主席团的竞选答辩,通过院内竞选产生新届主席团拟任名单(拟任名单人数应大于实际主席团名单人数)。
2.拟任名单名单确认后,交由院领导审批,开展答辩与考核,最终确定主席团名单。
3.由学院学团办正式确定主席团常委后,正式任命主席团职务,并在全院公示。
4.主席团常委职务包括:主席、团总支副书记、副主席。
5.大三学生有资格进行主席团竞选。
(三)各部部长产生:
1.根据报名实际情况,上届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开展部长的竞选答辩,讨论产生新任部长考察对象,列入考察对象的人数一般要多于实际任用人数。
2.对考察对象进行上报,征求院领导及老师意见后,根据选举情况,最终确认部长的拟任命名单。
3.拟任名单名单确认后,院领导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最终名单。
4.新届部长确定后正式任命,并公示全院。
5.原则上大三学生有资格进行部长竞选。
(四)副部长的产生
1.根据平时表现,由本人自荐或本部部长提名,确认拟任名单,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长商议审批。
2.学生会主席团审核同意后,交由院领导审批,院领导认可后确定任命名单,纳新结束后正式任命副部长职务,并公示全院。
3.大二学生有资格进行副部长竞选。
(五)纳新
1.在新一届主席团、部长、副部长确立之后,由分管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具体组织,进行各部门纳新。
3.严格按照主席团制定的各部门编制数招募人员,通过答辩演讲、面试等形式,确定试用期人员名单。
4.原则上,干事试用期为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