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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系学生会例会制度

2009年04月15日 00:00  点击:[]

为了更好的配合我系的学生工作,加强学生会各部门之间的联系与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增强学生会的组织性、纪律性,使学生会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系学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此学生会例会制度。

经济管理系学生会例会由部长会议和全体成员会议组成。

一、部长会议:

领导经济管理系学生会的整体工作、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指导各职能部门开展活动,全面负责学生会的工作,同时负责召集和代表学生会参加各种组织举行的会议和活动,行使代表权、决策权,领导学生会各项工作的开展,指导分管部门开展工作,监督学生会成员的纪律遵守情况,及时向主席汇报工作的执行、开展情况。协调部门内的工作,明确各部责任,

部长之间要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并要不断提高和加强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政治修养,更好的领导各部门工作。

1、 学生会部长会议每周召开一次,由学生会主席主持会议,副主席及各部部长出席。

2、 各部门部长汇报上周工作情况,学生会主席对上周工作进行简要总结,并共同研讨下周工作,做好具体的工作计划安排,责任落实到各部部长。

3、 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可以在会议中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但对通过的决议应坚决执行,不得在会后作不恰当的议论,更不得擅自更改。

4、 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并保持严肃性,严禁在会议期间闲谈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项。

5、 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

二、全体会议:

下达执行部长会议的决策,在会议上总结上阶段工作的经验与不足,充分发挥学生会的优势,齐心协力、集思广益,团结和引导我系同学,广泛开展各种积极向上、健康活泼的活动,为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力争使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更大的成绩。

1、全体成员会议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全体成员出席。

2、会议上由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指出优点与不足,并明确改进方向。同时,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应明确指出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将工作要求落实到各部门。

3、会议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者应充分发表自己对学生会工作的看法,并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但对通过的决议应坚决执行,不得在会后作不恰当的议论,更不得擅自更改。

4、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必须提高效率并保持严肃性,严禁在会议期间闲谈与会议主题不相关的事项。

5、学生会全体会议考勤由文秘部负责,对迟到、缺席人员做好相应记录,并做好会议记录,上报系团委备案。

三、奖惩制度:

1、工作积极、成绩突出者,给予适当奖励。

2、三次无故旷会者开除学生会

3、请假、迟到三次记为一次旷会。

4、会议的所有参加人员必须遵守例会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须经得学生会主席的同意。

5、会议召开时,与会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保持会场安静,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会议期间与会者如有接听电话、收发短信等情况,当众警告,屡教不改者开除出学生会。

经济管理系

200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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